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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国资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三)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财务总监,负责监事会、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监督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九)依法对县(市、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是:负责委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党委会议、委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新闻报道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调度了解市管企业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情况;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协调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工作。

(二)负责拟订规范机关工作运转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委机关有关请示、报告、通知等的起草工作;组织拟定市国资委工作计划和业务目标;负责委机关各科室重要文稿的审核。

(四)负责汇总审核委机关年度会议计划;负责组织党委会议、委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全体人员会议、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等,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五)负责承办委收文电(含机要文电)和资料的登记、呈(传)阅、催办、保管、核销、立卷、归档和委发文电的审核工作;负责收集管理委文书、会计、声像档案;指导委机关专用档案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国资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印鉴。

(六)负责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检查指导监管企业、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要保密工作。

(七)负责组织收集、分析、整理、报送委机关、监管企业和县(市、区)国资监管信息,编发《国资监管信息》;指导监管企业和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信息工作;负责每周工作计划、半月重要工作、大事记和年鉴的编撰工作。

(八)负责督查市国资委承办的市委、市政府年度重要工作事项、重大项目责任分工和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决定事项以及各级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和有关视察工作。

(九)负责委机关、市监事和财务总监工作办公室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与发放;归口管理委机关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十)负责委机关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委机关各类对外新闻报道工作。

(十一)负责委机关值班、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协调委机关有关接待工作。

(十二)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工作,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市管企业法治建设;承办委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研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市管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定委政策法规的年度计划;研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政策和法律问题, 起草和协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市管企业法治建设;审核、协调委各科室、单位起草的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重大政策;负责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规章备案、法规清理协调等工作;汇总编纂委规范性文件汇编。

(二)负责组织起草委综合性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和研究性文稿等。

(三)负责协调市管企业的有关法律事务;指导市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

(四)负责委机关和监管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律咨询事务;负责组织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承办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五)负责拟订委调研课题的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优秀研究成果的申报工作;负责与监管企业、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在重大课题研究方面的联系和协调;负责主办或参与委重要研究论坛的筹备、协调和组织工作。

(六)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调查研究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中涉及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七)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考核分配科

主要职责是:完善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市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调控市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拟订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健全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提出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目标,组织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

(二)负责跟踪检查业绩考核责任书执行情况,审核确认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结果,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负责拟订市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市管企业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审核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对市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审核监管企业的工资总额,依法规范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

(五)拟订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六)负责指导、监督市管企业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七)负责指导市管企业做好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审核监管企业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和职工安置费用,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八)负责研究制定外部董事、财务总监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兑现薪酬和奖惩。

(九)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市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发现线索及时提交综合科,并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县(市、区)国监管机构考核分配工作。

(十二)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监督科

主要职责是:推动市管企业建立健全集团财务管控体系,完善企业财务内控机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监督能力;健全市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管理制度,完善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市管企业财务总监业务工作指导和绩效考评;组织对市管企业有关审计工作,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监督指导市管企业正确执行财会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市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督市管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二)负责拟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编印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和市管企业财务信息统计摘要和分析资料,研究分析国有资本结构和运营状况。

(三)负责拟订市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管理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负责对市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审核批准,并对其财务预算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布置、收集、审核和汇总工作;负责市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评价;指导企业以财务预算管理为纽带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四)负责建立市管企业财务动态监测体系,负责监管企业财务快报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数据库,强化监管企业经济运行调度,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运行情况。

(五)负责组织开展市管企业全面审计,严格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完善企业内部审计,指导市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监督成效,提升审计监督能力。

(六)负责建立健全市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指导并组织实施市管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七)负责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确认制度,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审核确认市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

(八)负责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政策和制度,组织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审核认定清产核资结果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加强不良资产的管理。

(九)监督职责范围内市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发现线索及时提交综合科,并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十)研究拟订市管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管市管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状况。

(十一)负责拟订市管企业捐赠管理办法,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协调市管企业对外捐赠工作。

(十二)指导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及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决算报备、绩效评价、清产核资等工作。

(十三)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产权管理科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完善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承担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备案市属企业产权变动和市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审核市管企业融资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负责市属企业上述国有资产管理事宜;监督检查、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和变动情况。

(二)负责拟订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核准、备案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督检查和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情况。

(三)负责拟订全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并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审核全市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审核备案管理市属企业产权变动和市管企业资本金变动。

(五)负责指导市管企业融资工作,审核市管企业发行债券等重大融资方案;拟订市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拟订全市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管理工作,承担市管企业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及批复事项的实施工作,监控全市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七)负责拟订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办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组织市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八)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市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发现线索及时提交综合科,并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九)负责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产权管理工作,对县(市、区)国有企业应由市国资委批准的有关国有产权事项提出意见。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企业规划发展与改革改组科(挂济宁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市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市管企业主业和发展战略与规划;审核市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监督市管企业重大投资行为;承担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研究制定推动市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意见;审核市管企业重大资本运营方案,协调市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市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推进市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承担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办公室的有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提出市管企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战略措施,指导出资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指导、审核所监管企业制定战略发展规划,推进企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负责研究提出市管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制定市管企业改制的指导意见,拟订市管企业改革工作程序;审核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造和改制方案,并拟订批复意见。

(三)负责研究提出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拟订企业集团组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研究制定优势企业加快发展主业的措施,并指导企业组织实施。

(四)负责建立完善市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引导监管企业按照国有经济布局规划和产业政策实施投资行为;负责监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备案和后评价;对企业重大投融资的方向、规模和回报率进行核认、监控。

(五)负责研究制订市管企业加强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措施。

(六)负责审核监管企业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公司;承担监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研究制定推动市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

(八)负责市管企业招商引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市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股份制改造、首发上市、增发股票方案。

(九)负责指导市管企业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审核并批复市管企业改制分流总体方案。

(十)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具体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并推进市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指导市管企业权属企业的分离改制工作;推进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市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发现线索及时提交综合科,并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十二)负责指导县(市、区)国有企业的规划发展和改革改组工作。

(十三)负责市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市管企业的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工作。

(十四)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董事会工作科

主要职责是: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提出规范市管企业公司治理建设的意见;指导市管企业董事会运行;承担董事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企业董事会和董事工作报告成果的运用和落实;制订市管企业董事会及其成员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负责董事的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研究制订市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指导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工作;负责对从事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和委托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指导市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研究提出规范市管企业公司治理建设的意见。

(二)指导市管企业董事会运行,承担董事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并协调其与委内有关科室的工作联系。

(三)对市管企业董事会运行情况跟踪分析和评价;负责市管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个人工作报告的审议,配合有关科室运用和落实报告成果。

(四)负责研究制订市管企业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负责董事的工作指导、协调、培训和服务保障;协助有关科室单位做好董事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订市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指导市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工作。

(七)负责市国资委对从事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评估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和委托工作,指导规范市管企业做好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和委托工作。

(八)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市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发现线索及时提交综合科,并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九)指导市管企业权属企业公司治理和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规范公司治理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综合科

主要职责是:收集整理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所监管企业的综合信息并提供内部查询服务;指导市管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委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建议;联系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收集、整理、管理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和市管企业的综合信息,并提供内部查询服务。

(二)负责拟订委机关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负责机关信息化硬件网络建设,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发业务应用系统,为机关信息化提供技术保障和维护服务。

(三)负责拟订市管企业信息化工作总体规划;检查、指导市管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广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和信息化工作的先进经验,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联系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了解掌握县(市、区)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情况;指导协调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总结县(市、区)国资监管工作,推广、表彰先进典型。

(五)负责汇总、分析、调查有关科室单位提交的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市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会同有关科室,帮助市管企业协调处理与地方的关系。

(八)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挂党委组织部牌子)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队伍建设;承担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和出国审查工作;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组织开展市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市管企业党组织建设;负责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市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协调、落实市管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

  (二)负责拟订市管企业分类分层管理的职务名称,并对审批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参与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提出任免建议,办理任免手续;负责考察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建立后备人才库。

  (四)负责对市管企业经理层成员的审查备案工作,其中经理层成员担任董事、党委职务的,对其担任的董事、党委职务进行管理。负责对市管企业重要出资企业党政正职,市管企业总经理助理、党委组织部(政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备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进行指导和检查。

  (六)负责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指导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处理反映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负责组织开展市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七)指导企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党委换届工作;指导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企业党内统计、党费管理以及接转党组织关系工作。

(八)负责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有关人才工作的归口管理和协调。

(九)负责市管企业干部统计和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管企业人员出国(境)审查、审批事项。

(十一)负责参与研究拟订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框架设计、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以及考核奖惩分配的有关办法。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落实市管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市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发现线索及时提交综合科,并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十四)负责指导县(市、区)国有企业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宣传与信访工作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和推进市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协调市管企业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工作,承担市国资委团委日常工作;指导市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统战工作;协调处理市管企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协调市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指导监管企业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监管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对国资监管工作和监管企业进行宣传报道,指导监管企业加强对内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管理。

(三)负责指导监管企业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负责指导监管企业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指导监管企业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监管企业群团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监管企业统战工作。

(六)负责监管企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办理和督办工作;协调控制监管企业集体访、非正常访等稳定工作,协调监管企业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调查研究重大信访稳定问题,研究总结监管企业信访稳定工作理论与实践。

(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或督办工作。

(九)负责做好市管企业困难职工救助工作。

(十)负责指导县(市、区)国有企业的宣传与信访工作。

(十一)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人事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外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群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拟订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委机关临时聘用、借用工作人员的工作。

(二)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科级及科以下工作人员的录用、任免、考核、奖惩、调配、轮岗、辞退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工资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工作。

(五)负责汇总、编报以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名义表彰先进的年度计划,并做好有关送审和报备工作。

(六)负责拟订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留学、境内外进修和挂职锻炼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私)出国(境)人员的出国政审、报批工作。

(八)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机关党总支

主要职责是: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的决议。根据委党委的部署,结合机关的实际,制定机关党总支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1.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拟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党员合法权益,使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接转及党内统计等工作。

4.加强机关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

5.抓好党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6.教育党员继承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搞好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7.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对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遵纪守法,联系群众,以及工作、学习、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把了解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委党委或反馈有关行政负责人。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领导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统战和群众工作。

(六)围绕机关党建中心工作,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载体,搭建平台,开展富有特色的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和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七)负责委文明机关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做好党员、干部驻村联户和精准扶贫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委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委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

十三、市监事和财务总监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市管企业监事、财务总监的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承担监事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职责;承担监事、财务总监选聘、委派、考核的相关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拟订监事会、财务总监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监事会成员和财务总监的选聘、委派(推荐)、考核评价;负责监事会成员和财务总监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参与拟订派驻监事会、财务总监企业名单和各监事会的人员组成方案。

(四)、负责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的审核、备案工作。

(五)、负责审核监事会年度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六)、负责外派监事会、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工作,听取监事会、财务总监的工作汇报;负责监事会、财务总监监督检查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的审核、汇总、报送、批复和归档工作;跟踪检查监事会、财务总监监督检查报告成果的落实和利用。

(七)、做好外派监事会和财务总监的绩效考评。

(八)、受理派驻监事会、财务总监的企业对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的投诉和申诉。

(九)、负责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工作的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

(十)、负责为监事会和财务总监工作提供后勤保障;协调监事会、财务总监与委内外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

(十一)、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市管企业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发现线索及时提交市国资委综合科,并提出责任追究初步意见。

(十二)、负责指导县(市、区)国有企业的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单位构成。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宁市监事和财务总监工作办公室。

二、公开表格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01表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12,616,641.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0.00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1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2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4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3,552,820.97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9,042,845.9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2

12,616,641.09

本年支出合计

51

12,595,666.9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3

0.00

结余分配

52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4

1,010,485.13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53

0.00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5

558,611.43

        转入事业基金

54

0.00

 

26

 

年末结转和结余

55

1,031,459.29

 

27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6

557,015.99

 

28

 

 

57

 

总计

29

13,627,126.22

总计

58

13,627,126.22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02表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

收入

经营

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2,616,641.09

12,616,641.0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52,820.97

3,552,820.9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6

企业改革补助

3,552,820.97

3,552,820.97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699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

3,552,820.97

3,552,820.97

0.00

0.00

0.00

0.00

0.00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063,820.12

9,063,820.12

0.00

0.00

0.00

0.00

0.00

21507

国有资产监管

9,063,820.12

9,063,820.12

0.00

0.00

0.00

0.00

0.00

2150701

  行政运行

5,673,982.09

5,673,982.09

0.00

0.00

0.00

0.00

0.00

215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50,865.00

1,150,865.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50704

  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

2,238,973.03

2,238,973.03

0.00

0.00

0.00

0.00

0.00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3表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2,595,666.93

7,890,385.52

4,705,281.41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0.00

0.00

0.00

 20806

企业改革补助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0.00

0.00

0.00

 2080699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0.00

0.00

0.00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042,845.96

7,890,385.52

1,152,460.44

0.00

0.00

0.00

21507

国有资产监管

9,042,845.96

7,890,385.52

1,152,460.44

0.00

0.00

0.00

2150701

  行政运行

5,754,906.23

5,754,906.23

0.00

0.00

0.00

0.00

215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52,460.44

0.00

1,152,460.44

0.00

0.00

0.00

2150704

  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

2,135,479.29

2,135,479.29

0.00

0.00

0.00

0.00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4表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2,616,641.0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0.0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29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0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2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3,552,820.97

3,552,820.97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9,042,845.96

9,042,845.96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2

12,616,641.09

本年支出合计

49

12,595,666.93

12,595,666.93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3

1,010,485.13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0

1,031,459.29

1,031,459.29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4

1,010,485.13

 

5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5

0.00

 

52

 

 

 

 

26

 

 

53

 

 

 

总计

27

13,627,126.22

总计

54

13,627,126.22

13,627,126.22

0.00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5表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010,485.13

451,873.70

558,611.43

12,616,641.09

7,912,955.12

4,703,685.97

12,595,666.93

7,890,385.52

4,705,281.41

1,031,459.29

474,443.30

557,015.99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0.00

0.00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0.00

0.00

0.00

0.00

 20806

企业改革补助

0.00

0.00

0.00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0.00

0.00

0.00

0.00

 2080699

  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

0.00

0.00

0.00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3,552,820.97

0.00

3,552,820.97

0.00

0.00

0.00

0.00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010,485.13

1,010,485.13

451,873.70

9,063,820.12

7,912,955.12

1,150,865.00

9,042,845.96

7,890,385.52

1,152,460.44

1,031,459.29

474,443.30

557,015.99

0.00

21507

国有资产监管

1,010,485.13

1,010,485.13

451,873.70

9,063,820.12

7,912,955.12

1,150,865.00

9,042,845.96

7,890,385.52

1,152,460.44

1,031,459.29

474,443.30

557,015.99

0.00

2150701

  行政运行

451,873.70

451,873.70

451,873.70

5,673,982.09

5,673,982.09

0.00

5,754,906.23

5,754,906.23

0.00

370,949.56

370,949.56

0.00

0.00

21507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58,611.43

558,611.43

0.00

1,150,865.00

0.00

1,150,865.00

1,152,460.44

0.00

1,152,460.44

557,015.99

0.00

557,015.99

0.00

2150704

  国有企业监事会专项

0.00

0.00

0.00

2,238,973.03

2,238,973.03

0.00

2,135,479.29

2,135,479.29

0.00

103,493.74

103,493.74

0.00

0.00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6表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5,372,424.6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904,623.56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99,800.00

30101

  基本工资

1,768,205.66

30201

  办公费

134,132.8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895,546.00

30202

  印刷费

0.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99,800.00

30103

  奖金

383,636.45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95,274.7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229,761.88

30206

  电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53,761.66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157,06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88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13,537.27

30211

  差旅费

4,20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61,378.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33,909.0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3,960.00

30216

  培训费

60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106,024.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471,174.72

30227

  委托业务费

146,90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36,750.00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696,943.05

30229

  福利费

0.00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046.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00,150.00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支出

191,526.5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3,765.10

 

 

 

人员经费合计

 

6,885,961.96

 

 

7、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7表

部门: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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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08

金额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96

6.14

0

36.27

0.55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收入 1261.7 万元,比上年减少3842.58万元,降低126.17%,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财政拨付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共4000余万元。与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 823.67万元相比,多收438.0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财政拨付350余万元用于补缴破产企业养老保险金。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支出 1259.6 万元,比上年减少4930.78万元,降低79.65%,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于2015年度支付2014年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资金1000余万元,支付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共4000余万元。与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937.63万元相比,多支321.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财政拨付350余万元用于补缴破产企业养老保险金。多支资金的来源为:财政拨付。

2016年度本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259.6万元,比上年减少4930.78 万元,降低79.65%,主要原因为:本部门于2015年度支付2014年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资金1000余万元,支付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共4000余万元。与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937.63万元相比,多支321.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财政拨付350余万元用于补缴破产企业养老保险金。多支资金的来源为:财政拨付。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共42.96万元,比上年减少9.67万元,降低18.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6.14 万元,比上年增加6.14万元,主要原因为:省国资委统一安排赴德考察学习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人数1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27 万元,比上年减少15.15万元,降低29.46%。主要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7 万元,比上年减少15.15万元,降低29.46%,主要原因为:后半年公车改革,节省了部分开支。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应急通讯、经营业绩考核、信访维稳、国企改革等。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 0.55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降低54.55%,主要原因为:接待批次、人数减少。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的共1批次、9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98万元,比2015年增加57.13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在新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国资委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赴各地考察学习国资国企改革先进经验,在办公、会议、培训、差旅等方面加大了开支。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 %。全年共授予企业政府采购合同9.9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0 %;授予中型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 0%;授予大型企业合同金额9.98万元,占授予合同总金额的100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四、数据口径及名词解释

1、收入支出数据口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和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其他资金收入支出主要包括本单位依法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及为开展有偿业务活动发生相关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及附属单位缴款、上缴上级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偿还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部门决算中作为资产或负债反映,不记入收入和支出。

2、三公经费数据口径: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3、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口径: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政府采购支出金额口径:  2016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包含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授予合同的支出。

5、供应商规模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标准。

6、其他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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