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文明出行 机关先行”倡议书

2018-06-15 10:57 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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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党员干部:

共建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是每一位机关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广大党员干部应该走在前、做表率,做到“文明出行 机关先行”。为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向市国资委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开车,从我做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违章停车、不逆向行驶;不乱鸣喇叭、不车窗抛物、不随意向车外吐痰;开机动车系好安全带,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帽;行车时让出应急通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二、文明行路,从我做起。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不在机动车、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在车行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违反交通信号灯或交警指挥通行,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文明乘车,从我做起。自觉做到文明候车、排队上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文明礼让、文明乘车;乘车时不插队、不拥挤,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不在车内喧哗吵闹,自觉维护车内环境卫生。

四、文明宣传,从我做起。积极倡导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健康生活理念,少开车、多走路。经常提醒家人、朋友注意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积极参加文明出行的宣传劝导和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出行好习惯,引导市民群众形成人人文明良好风尚。

五、文明践行,从我做起。不在公园广场、生活小区、道路街巷、公共场馆等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争吵谩骂、打架斗殴、违规养犬;不破坏公共设施;不在禁烟区吸烟。

文明出行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内在要求。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济宁市国资委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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