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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明同志听取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修造基地项目可研报告

7月12日,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修造基地项目可研报告交流座谈会在济宁能源召开。济宁市副市长张胜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丰家雷,济宁能源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广宇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船九院关于《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修造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项目可研编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重点围绕项目配套指标、规划建设、要素保障、生态环保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会议认为,项目符合国家清洁能源建设、国家“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国家战略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位规划,可有力推动内河航运低碳转型,打响运河物流品牌;有力推动济宁市全面构建现代造船模式,实现船舶技术和产品结构绿色升级,打造特色鲜明产业强市。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张胜明要求,一要高标准执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项目规划建设。当前,环保倒逼提升运河生态指标,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南水北调环保标准,与中船集团精诚合作,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建设实施。二要立足高定位。项目建设要以内循环为主,兼顾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努力提升济宁内河船舶整体水平,打造现代化、标准化、绿色化运河船舶建造体系。三要统筹内外运市场。项目实施要立足济宁、服务运河乃至全国内河航运市场,设计船型争取满足“江河直达”“江海联运”等适用船型,要把握内河首家新能源船舶建造企业优势,树立内河新能源船舶建造行业标杆。四要坚守环保底线。项目实施要严把“环保关”,平面规划、制造工艺、装备规划要严格遵守环保标准;要全力提升船舶修造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济宁能源要坚持“修造地点分开、修造服务并行”原则,把握全市运力增加与更新时机,适时收购现有环保达标造船企业,统筹做好全市船舶新能源改造工作。五要边设计边实施。中船九院需加快项目可研编制工作,列出项目涉及相关问题材料清单,微山县政府统筹做好协助工作,并与济宁能源研究解决相关用地问题;市级层面、微山县、济宁能源要联合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在程序、政策、手续上提供支持,协同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友,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猛,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有关项目负责人、技术专家,济宁港航新能源船舶修造基地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和微山县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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