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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国资委召开市管企业倡导使用国六和新能源机动车现场会

为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有效降低车辆尾气排放,促进清洁低碳、绿色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发挥市管企业引领带动作用,7月6日上午,济宁市国资委召开市管企业倡导使用国六和新能源机动车现场会。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丰家雷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岳修广主持会议。

参会人员一行先后现场考察济宁公交集团第一分公司公交车全面电动化及济宁能源集团梁山港运煤车辆“油改气”蓝色动力(LNG)推广情况。2户企业在全市率先推广使用国六和新能源机动车,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随后,全体与会人员在梁山港召开会议。会上,济宁公交集团和济宁能源发展集团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推广应用新能源车经验做法;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城管局和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支持市国资国企率先推广应用国六和新能源机动车工作进行了发言。最后,丰家雷同志作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我市作为京津冀“2+26”通道城市,也是南水北调东线重点城市,国家省市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升。市管企业作为济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推广使用国六和新能源机动车,既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更是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责无旁贷、势在必行。

会议强调,市国资委将继续践行“一线工作法”,及时了解市管企业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化解市管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同相关市直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对市管企业在推广使用国六和新能源机动车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协同化解解决。

会议要求,各市管企业要加快车辆结构更新优化,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推广运用工作按时间节点实施推进。要按照下发的《关于市管企业倡导使用国六和新能源机动车的指导意见》,逐项对标对表,确保达到实现国六和新能源机动车更新迭代数量、比例等具体要求。要发挥国有资金资源优势,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市管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对社会运营单位购买新能源机动车提供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支持,提高市管企业积极性。支持市管企业投资建设充电桩、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社会车辆电动化提供有力保障。出台优惠政策,在社会化租赁车辆时,鼓励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市管企业职工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并提供专用停车位。

各市管企业有关负责人,负责推广应用新能源机动车的部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功能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市国资委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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