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巡察公告

2023-04-21 17:37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打印

根据安排,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

一、巡察时间

2023年4月17日—6月16日

二、巡察内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关于粮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对照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责任,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安排,重点了解落实上一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要求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等情况,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一是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作出的“农业大省的责任首先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情况。(二)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单位)履行监管责任情况。一是重点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情况。二是重点检查履行涉粮职能责任情况。三是重点检查主管监管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三)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一是重点检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情况。二是重点检查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四)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纠治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廉洁风险情况。三是重点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五)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二是重点检查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情况。

三、反映渠道

专项巡察组在现场巡察期间,通过接访电话、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信箱、现场接访等方式接受信访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点至下午6点,现场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专项巡察组联系电话:16688070209

专项巡察组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41号邮政信箱

意见箱设置位置:省运会指挥中心A区12楼东茶水间

专项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sl@ji.shandong.cn

专项巡察组接访地点:省运会指挥中心E1026室

根据规定,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在涉粮领域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专项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专项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

2023年4月1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