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2017-05-10 18:00
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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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市直机关带头作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国资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何锡明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 华 市国资委调研员
张如勇 市国资委调研员
成 员:马 平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 艳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新全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丕麟 市监事和财务总监工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艳兼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机关党总支(人事科)牵头负责。
中共济宁市国资委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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