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国资委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在市国资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委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下简称“主题教育”)有关要求及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市国资委主题教育自9月开始,11月底基本结束,在全体党员中开展。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安排,精准有力推进,做到全面覆盖、见实见效。
二、主要内容
(一)抓好学习研讨。要选准材料,组织党员以自学为主,原文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要创新形式,运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和手机客户端,引导党员自觉主动学习、随时随地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根据领导班子所列研讨专题,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研讨;基层党支部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每月至少固定1天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对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开展“发现榜样”活动,围绕身边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通过学习《初心》系列微视频等形式,提高学习吸引力。要增强实效,丰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形式,以感悟党的艰辛奋斗历程为题材,鼓励开展演讲比赛、“微党课大家讲”等系列活动;在学习检视的基础上,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组织全体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灵活多样、简便管用地开展专题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广泛宣讲,切实发挥好正面典型引领和负面典型警示作用。
(二)认真检视整改。要在收集意见上敞开门,结合基层实际和日常工作,组织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和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民意访查,多渠道了解群众利益诉求,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通报。要在思想问题上挖根源,组织党员立足岗位职责,对照党章和“两准则一条例”、对照个人入党申请书、对照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身边先进典型等,深入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挖深问题根源;每名党员要联系党支部领导班子查摆的问题,结合实际对照反思;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查找执行落实方面的问题短板。要在实际行动上快落实,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管理,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根据实际搭建平台,组织党员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至少为身边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尽职尽责,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让群众迅速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成果、新变化。要在自我修正上下真功,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逐一进行谈心交心,互相帮促整改提升;主题教育结束前,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做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双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抓规范、抓突破、抓提升,重点化解基层矛盾、减少信访量,努力通过主题教育促进基层党的建设实现新提升。要开展全面摸底调研,找准基层党组织的实际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推进措施,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把党组织党员“双报到”等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与文明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强化互学互帮互促作用,实打实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断增添基层党建活力。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对本支部主题教育的领导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措施落细落实、把各项要求抓到底抓到位。要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作表率,学在前、干在前、改在前,以实际行动示范带动党员积极参与。
二要注重学习实效。坚持从严从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学习要求,抓好组织落实,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工作部署、督促指导、成效评价都要贴合实际,切实增强主题教育实效。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本支部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宣传发挥自身优势、补齐短板弱项的思路措施和实际成效,及时刊发言论评论,加强舆论引导。
四、当前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1.对本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2.9月20日前,制定本支部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督导党员干部制定个人自学计划。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每月至少固定1天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学习体会。
3.及时总结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包括动员部署、学习研讨、检视问题和整改提升等情况,边学边改情况,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效,报送委机关党总支。
中共济宁市国资委机关党总支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