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国资要闻
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
问政国资
专栏
关注与视野
市外国资
济宁要闻
国资简报
监管企业
济宁市国有企业“人才回引计划”
济宁市国资委
关于《济宁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实施意见(试行)》国有企业人才回引政策典型问题解答

问题1:本人目前在济宁市外某地国家电网工作,是国企正式员工,如果我通过人才回引计划回济宁的话,能安排到济宁市城区或是下面县区的国家电网吗?

答:市国资委仅受理符合“到国有企业工作”条件的人员申请,根据对等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符合申请资格。其中所申请国有企业范围为济宁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8户市管企业(具体企业简介可登录“济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看),不包括驻济宁的央企、省属企业以及其他市、县属国有企业。国家电网属于央企,不符合此次人才回引计划政策规定。

问题2:我是在外市的国有企业职工,符合人才回引的条件,我现在是否可以填写“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并加盖现单位公章?

答:目前济宁市国资委正组织市管企业提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岗位目录,我单位会根据企业上报的“人才回引计划”岗位需求,整理汇总后及时在济宁市国资委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请您近期及时关注“济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如果符合岗位需求,可以填写“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向有岗位需求的企业投递,待企业反馈确认同意接收后,再找现工作单位盖章并办理后续入职手续。在“人才回引计划”文件执行期内,各市管企业会根据发展需要,及时更新紧缺急需岗位目录,如果本次不符合岗位需求,也欢迎大家持续关注济宁市国资委官网,网站会不定时更新“人才回引计划”岗位需求以及各企业普通岗位招聘简章。

问题3:我现在是在济宁市微山县某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引进对象的条件吗?

答:《意见》中提到的引进对象为“在济宁市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企业正式职工”,指的是除济宁11个县市区以外的区域。您说的情况不符合此次人才回引计划政策规定。

问题4:我原来在外地某国有企业工作多年,半年前离职,这样能申请人才回引计划?

答:《意见》中提到的引进对象为“企业正式职工”,指的是企业正式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经从企业离职人员。

问题5:我现在是某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制员工,符合人才回引的条件吗?

答:《意见》中提到的引进对象为“企业正式职工”,指的是企业正式在岗职工,不包括劳务派遣制员工。

问题6:“引进对象”列举的主要包括三种人员类型,是这三种条件全部都得满足,还是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答:《意见》中引进对象所列举的三种人员类型,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问题7:我和我对象都不是济宁籍人员,我父母在济宁工作,并且他们在济宁有房子但是不是济宁户籍,这样符合引进对象的第2种人员类型吗?

答:《意见》中引进对象类型2中提到的“常住户口在济宁”指的是在济宁长期居住,户口可以不在济宁,但是在济宁要有自有房产(需要提交房产证明)或者有稳定的工作且五险一金按时足额缴纳的工作人员(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问题8:我现在是某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今年即将毕业,目前没有工作单位,能申请人才回引计划吗?

答:《意见》中提到的引进对象为“在济宁市以外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企业正式职工”,不包括应届未就业毕业生。

问题9:我现在是外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能申请人才回引计划吗?

答:该问题建议您咨询济宁市人社局。

问题10:我目前在外地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能通过人才回引计划回济宁申请到事业单位工作吗?

答:根据《意见》中规定的“对等对口”安排原则,对于目前工作单位性质是国有企业的,无法逆向选择事业单位。现工作单位是国有企业的,可以同向或顺向选择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

问题11:我在2017年以前通过在职方式取得某高校研究生学历,但毕业生证上显示是“全日制研究生”,这样可以吗?

答:《意见》中规定的资格条件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指的在普通高校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毕业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问题12:我现在是在外地某地级市国有企业,目前的工作地点就在市区里面,如果通过人才回引计划到济宁国有企业工作的话,工作地点能对等安排到济宁市区工作吗?

答:如果选择国有企业并被录用后,工作地点由济宁市市管企业集团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及岗位需要进行统一安排。

问题13:我现在在广东某国有企业工作,我看人才回引计划里面提到对等对口,如果我通过人才回引政策回到济宁的国有企业工作,我的薪资待遇能保证和我在广东这边一样吗?

答:如果您选择国有企业并被录用后,薪资待遇原则上和所在企业同岗位职工同工同酬,具体薪资可与企业进一步沟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