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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安排,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4年4月24日—7月19日

二、巡察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1.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一看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党委是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立足职能责任全面学习宣传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是否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真正做到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重点看主题教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检视出的问题及整改、跟进建章立制等情况;是否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看是否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济宁工作和本行业(本系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系统谋划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是否及时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扛起“走在前,开新局”的光荣使命,奋力将“跨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建设全国一流文化名市,打造美丽幸福典范城市”奋斗目标转化为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生动实践。三看是否坚定不移坚持和执行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中央出台、修订的党内法规和重要制度文件,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自觉对标对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四看学习贯彻落实中是否存在重“留痕”轻实效,不学习不传达、只传达不研究、只批示不落实,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等问题;是否存在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上有对策、下有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五看是否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强化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不对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品头论足、说三道四,不在群众中发表不当言论,涵养良好机关政治生态。

2.了解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对照党组工作条例、市国资委及代管的国有企业“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关于本领域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一看“一把手”是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亲自抓,作为事业来抓,有没有仅考虑本部门本单位利益不顾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只停留在表面做文章没有扑下身子去抓的问题。二看党委是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责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三看是否准确把握所肩负的职能责任特别是核心职能,结合“三定”规定看党委有没有认真对照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巩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效,认真落实济宁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攻坚克难,切实推动各项改革在国有企业落地见效。重点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经济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情况,是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是否拟订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规划,提出市属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和企业重组整合的方案,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是否推进市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权限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是否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委派相关企业领导人员,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是否监测市属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监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对县(市、区)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隐性门槛;是否存在落实惠企政策不到位,服务意识差,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等问题;是否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有没有对企业合理诉求生冷硬推、口大气粗,有没有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甚至滥用职权或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问题。四看是否在抓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紧密结合实际动脑筋、想办法,建立有效机制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转化为部门的具体任务,一项一项抓实抓好;有没有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五看是否存在部门保护主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偏离总体布局、自行其是;是否存在虚伪应付、实不作为,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一刀切”“中梗阻”等问题;是否重视政策落实中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完善。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的有关部署要求、全省“十大创新”行动任务安排,锚定济宁市“十四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一看党委是否强化改革的政治担当,一体推动、一体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勇于啃“硬骨头”,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解决遗留问题;推进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敢主动试、大胆闯,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等问题。二看是否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研究部署,及时总结基层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在精准制定、严格落实制度中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三看是否有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坚持出台方案、健全机制、推进落实一起抓,拿出实招硬招解决实际问题和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改革仅停留在起草方案和制度制定上等问题。四看是否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职责边界,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看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否到位、营商环境是否优化,是否切实增强为企服务意识,破除“官本位”思想,是否以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流程再造,有没有“企业围着部门跑”、多头跑、重复跑等问题;有没有依托管理职能或利用行业资源、行政权力等违规收费、转嫁费用,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五看是否围绕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认真做好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指导和监督,统筹重点工作,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是否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横向协调,与地方的纵向联动,形成政策合力;是否存在本位主义,固守部门利益,该牵头不牵头、该配合不配合等问题。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好“一排底线”的工作要求,一看党委是否自觉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认真梳理排查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注重源头预防,建立健全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把风险隐患找出来,防范好、化解好。二看是否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是否早发现、早报告,第一时间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是否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群众的集中诉求,依法做到公开、透明、准确;是否备足应急处置力量,加强演练磨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三看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主管主办的原则,加强对所属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是否积极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宣传解读,加快提升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能力;是否认真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对抵御、防范宗教渗透和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工作落实是否到位,有没有警觉性不强、底数不清、监管不力、党员信教以及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是否旗帜鲜明反对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恶意攻击,主动亮剑、坚决斗争。四看是否把落实保密工作政治责任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抓好重点领域区域、重要部位岗位、关键环节细节的保密工作。五看是否落实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把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统一战线各领域相关工作,构建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对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一看“一把手”对本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是否清醒、判断是否准确,有没有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等错误思想。二看“一把手”政治建设的意识强不强,是否把政治建设贯穿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等建设各方面,增强班子政治功能。三看“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抓得实不实,管班子、带队伍严不严,是否认真履行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下级“一把手”管到位了没有,有没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制度机制和务实举措。四看“一把手”是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不是坚决贯彻严的基调,旗帜鲜明同违纪违法和不良风气作斗争,敢于监督、敢于管理、敢于批评,是不是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有没有“老好人”思想和行为。五看“一把手”是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带头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从严自我要求,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家人亲属经商办企业、家风家教建设、规范涉外行为、接受社会兼职、身边人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突出问题。

2.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照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一看党委是否深刻认识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勇于和善于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盲目乐观、松口气、歇歇脚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二看是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层层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是否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防控廉政风险,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等监督管理,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三看是否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自觉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布局,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谋划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系统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一抓到底;是否加强理论武装,用好“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支部主题党日必修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研,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是否综合运用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方式,将廉洁文化融入党员干部日常生活,深化党员干部对廉洁文化的认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四看主动接受监督情况,是否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是否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会议,是否及时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3.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对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具体情形,结合情况通报、信访举报、谈话反映、深入了解和已办在办案件等情况,紧盯重点对象、突出重点领域、严查重点问题,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敢于亮剑、形成震慑。一看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阶段性特征和整体发展态势,联系上次巡察情况,是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是否存在信访量居高不下、顶风违纪时有发生、重点领域问题反映强烈等问题。二看机关单位廉政风险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设租寻租、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是否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在审批监管、资源交易、资源开发、民生保障、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等环节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以及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域的廉政风险;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有没有监管到位,是否存在廉洁风险、违规问题。三看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廉洁从政的情况,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靠山吃山、损公肥私等问题;是否“前门当官、后门开店”,通过“影子公司”贪腐牟利;是否自觉净化社交圈和朋友圈,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裙带腐败”“衙内腐败”,有没有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不当利益等问题,或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和工程项目等问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租赁、购买、占用农村宅基地、耕地等建豪宅问题。四看是否坚持亲清政商关系,有没有官商勾结、亲清不分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在政商交往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五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法纪意识不强,违规吃喝、违规收礼、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腐败以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问题;是否存在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等情况。

4.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一看党委是否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看待作风问题,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持之以恒整治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自身查起、抓起、改起,发挥表率作用。二看有没有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漠视群众诉求、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操作,不担当不用力、只表态不落实或者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是否存在“衙门习气”,工作方式是否简单粗暴,工作作风是否不严不细,有没有对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紧,对基本情况一问三不知,对下属单位的请示报告无故拖延、压件不批,对基层呼声和群众利益视而不见问题。三看开会发文是否求真务实,有没有表态好、落实差,讲条件、打折扣、搞变通;是否存在层层开会、层层发文,照搬照抄、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用“白头文件”替代“红头文件”搞变通等问题。四看走访调研是否重“形”不重“效”,“走马观花”,搞“作秀式”“盆景式”调研,是否缺乏统筹,导致基层应接不暇。五看检查督查考核是否不注重实际效果,名目繁多,交叉重复,过度关注留痕,导致基层反复填表格、做台账、报材料等。六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否反弹回潮,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盲目攀比、追求享受、铺张浪费等问题;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兼职取酬,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天价茶”“天价烟”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对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一看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补齐短板、填补弱项,不断增强“八种本领”,强化政治担当,提高领导能力,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二看党委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是否存在民主不够、权力过度集中,“一把手”听不进不同意见,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违规决策、盲目决策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等问题;是否存在集中不够,无人负责、各自为政,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三看是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执行谈心谈话等制度。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一看党委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否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重要依据,注重在重大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二看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六个标尺”“三个导向”和“五要五不要”原则,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是否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存在把党管干部变成“一把手”管干部,任人唯亲、近亲繁殖、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档案造假等问题;是否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没有“三超两乱”,打政策“擦边球”等问题。三看是否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是否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大力选拔任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及时调整在岗位上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四看是否把干部考核作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重要抓手,完善落实精准考核、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凡提四必”、巡视巡察、信访、审计、民主测评成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防止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五看是否加大干部交流任职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是否存在平时重视不够、培养不够,用时急用现找、降格以求问题;是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引导,注重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战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做好党外干部、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六看是否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兼职、因私出国(境)、“裸官”任职等制度规定;是否重视本单位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选、育、管、用等各个环节的领导指导。

3.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对照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一看党委是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重大问题,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二看是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解决重业务轻党建、“两张皮”等问题。三看是否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健全党建组织体系,按规定设置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党务工作人员,认真落实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是否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保障党的工作经费;是否重视抓好远离本部、分散驻外的党组织建设,防止出现死角和盲区;是否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四看是否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落实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防止党建中的形式主义;是否按照“十个严禁”要求,严明换届纪律。

4.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对照《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担当作为、发扬“三牛”精神的重要要求,一看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其位谋其政,在其职尽其责,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良好氛围。二看日常工作中党员干部是否践行市委“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要求,有没有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懒政怠政,患得患失、消极避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是否存在当明哲保身、装聋作哑的“老好人”,当推诿扯皮、上推下卸的“圆滑官”,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等问题。三看重大任务、关键时刻党员干部是否冲得上去,有没有精神懈怠、贻误时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不敢担当、畏首畏尾,什么都等上面部署,疲沓拖拉、不推就不动,百般推脱、甚至临阵脱逃等现象。四看是否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开展为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制定的政策是否可操作、可落地。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看党委是否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否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把抓巡察整改的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看是否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三看是否对各类监督指出的问题特别是上次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有没有“过关”心态及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避重就轻、边改边犯等问题。是否把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四看是否强化对巡察成果的运用,对巡察通报的专题报告、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等重点问题,结合职责牵头或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按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市国资委巡察期间,通过接访电话、邮政信箱、意见箱、电子信箱、现场接访等方式接受信访举报,现场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6688038970

巡察组邮政信箱:济宁市第176号邮政信箱

意见箱设置位置: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A区10楼11号电梯西侧茶水间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140504@ji.shandong.cn

巡察组“码上巡”二维码:

巡察组接访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

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市委第四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

特此公告。

市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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