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资委关于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

2026-02-25 11:13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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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济宁国资委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范围

已通过济宁市国资委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

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6379:0011:30进行。考点设在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

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

本次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国资国企专业知识、财务分析等业务知识,履行国有资产财务监管和经济运行分析等岗位应具备的能力。

四、其他

1.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纸质版原件)于考试当日8:30到达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105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并抽签确定考场座次

2.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到达考试地点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如电话手表、运动手环、蓝牙耳机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3.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于8:50抽签顺序依次入座。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开考后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测试资格。

4.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考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的试题为工作秘密,不得对外透露、传播考试试题。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济宁市国资委网站公示。

5.参加专业能力测试考生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违反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考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考试评分、考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济宁市国资委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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