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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统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全面掌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摸清企业“家底”,6月21日上午,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市国资委调研员张如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副调研员王世海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企业和中介机构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并对清产核资软件操作、报表填报及业务流程进行专题培训。针对这次清产核资工作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会议强调,各企业要按照会议统一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清产核资工作。一是“突出两个重点”,把握清产核资范围重点和内容重点,以基准日为时点,从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明晰产权、损溢认定、资金核实等五方面,对所有的资产进行清理和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二是“把握两个节点”,主要是清产核资时间点和时间要求,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经历“中介机构选聘、会议动员部署、清查审计、核实审批、账务处理、建章立制”六个阶段,到10月份全部结束。三是“遵守两项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清产核资政策,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不重不漏,对应该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的所有企业全面清查,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严格执行规定,所有企业如实进行清查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坚决杜绝清查流于形式、以账论账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现象。

为确保这次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完成,市国资委还专门成立了清产核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清产核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向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迅速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市国资委。目前,各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已完成领导机构设立、工作方案制定和中介机构招标选聘工作,各企业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和专项财务审计等主体工作将于8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在10月中旬结束。

参与清产核资的市管企业和所属各级子企业分管负责人,企业资产、财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员,清产核资审计机构人员,市国资委相关科室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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