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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践行“135”绿色出行

委各科室、单位:

为更好地助力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动环境治理工作,创建美丽宜居城市,打造美好幸福生活。我们倡议我委广大干部职工争作绿色出行的倡导者、示范者和践行者,采用节约能源、提高效能、减少污染、益于健康、兼顾效率的绿色出行方式。多乘公共交通工具,合作乘车,环保驾车,或者步行、骑自行车。

我委广大干部职工在公务出行或上下班途中,应当积极践行“135”绿色出行方式,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让我们携手同行,为推进绿色发展,打造碧水蓝天,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济宁作出贡献。 

济宁市国资委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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