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资委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

2018-11-19 11:31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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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有关工作要求,同时为增强市国资委系统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职、依法治企能力,加快推进市管企业的深化改革、健康发展,11月17日,市国资委在济宁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举办了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邀请了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刘庆明调研员和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公司法业务部主任王立江律师分别进行了授课。

刘庆明调研员从中央和省级层面就开展国企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有关政策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与企业实际工作进行了深入结合。王立江律师结合典型鲜明的案例对涉及合同法、公司法的法律风险防范事项进行了深入讲解,对企业在具体法务工作中如何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猛结合培训内容,对市管企业加强国企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谋划部署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加快形成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推进、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要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全体职工法治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核心理念的宣传教育,对不同岗位的职工进行相应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素质和能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普法考试、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扎实开展普法工作。三是要加强督导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建立法治工作激励机制,落实督导问责制度,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加强制度创新,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为重点,以提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为手段,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促进市管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各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重要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市国资委全体工作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并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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