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供一业”等国企办社会职能 分离移交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7-12-25 14:14 来源: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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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驻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日对全市“三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1278

二、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各驻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和县市区属企业。

三、督查内容

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及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等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四、督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县市区、各驻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市区属企业对照督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并于126日下午5点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国资委。

(二)实地督查。对工作任务较重或进展较慢的县市区和企业进行实地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查。座谈交流对象包括县(市、区)政府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驻本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县市区属企业。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督查分组

督查分3个组进行,具体分组人员另行通知。

第一组:邹城市政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等企业、兖州区政府,济南铁路局兖州房建所等企业

第二组:嘉祥县政府及驻地企业、金乡县政府及驻地企业;

第三组:曲阜市政府及驻地企业、泗水县政府及驻地企业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做好迎检工作;县(市、区)政府确定1名联系人,于126日中午12时前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报市国资委,并负责通知驻地企业参加。

各督查组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务求督查工作取得时效。督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部署要求。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分别形成书面督查情况,市国资委负责汇总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此次督查活动不安排新闻报道。

 

联系人:

张作民  260613215653735106

张德宁  260613215153788950

邮箱:gzwfgk@126.com

   

 

济宁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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