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供一业”等国企办社会职能 分离移交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驻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日对全市“三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2月7日至8日
二、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各驻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和县市区属企业。
三、督查内容
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及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等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四、督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各县市区、各驻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市区属企业对照督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并于12月6日下午5点前将自查报告报市国资委。
(二)实地督查。对工作任务较重或进展较慢的县市区和企业进行实地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查。座谈交流对象包括县(市、区)政府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驻本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县市区属企业。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督查分组
督查分3个组进行,具体分组人员另行通知。
第一组:邹城市政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等企业、兖州区政府,济南铁路局兖州房建所等企业;
第二组:嘉祥县政府及驻地企业、金乡县政府及驻地企业;
第三组:曲阜市政府及驻地企业、泗水县政府及驻地企业;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做好迎检工作;县(市、区)政府确定1名联系人,于12月6日中午12时前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报市国资委,并负责通知驻地企业参加。
各督查组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务求督查工作取得时效。督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部署要求。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分别形成书面督查情况,市国资委负责汇总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此次督查活动不安排新闻报道。
联系人:
张作民 2606132,15653735106
张德宁 2606132,15153788950
邮箱:gzwfgk@126.com
济宁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1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