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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清算工作推进会议

8月28日上午,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清算工作推进会议,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清算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丰家雷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张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推进17户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清算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有改制清算任务的9家企业主管部门通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打算;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作了政策介绍。

丰家雷指出,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改革,25户企业纳入统一监管,进行了重组整合,先后组建文旅集团、土地发展集团,加快推动市城建投、济宁国投等企业发展,在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当前国企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资不抵债、停产停业等困难企业、“僵尸”企业处置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处置“僵尸”企业、劣势中小企业优化整合等改制退出工作。8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74户企业改制清算工作情况,确定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分批实施改制清算工作。

丰家雷强调,涉及企业改制清算工作的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理顺工作机制,畅通协调渠道,强化工作措施,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盘活现有资产,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标。一是要因企施策分类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分类分批实施改制清算,对资产能盘活的企业划转至市管企业;对职工改制意愿比较强烈企业实施改制退出;对资产能够基本弥补职工债权的企业实施清算注销;对企业核实清楚有关情况后启动改制清算程序;对严重资不抵债、极易影响社会稳定、暂不宜实施改制清算的企业,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处置,切实做到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二是要依法依规稳步实施。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推进中要根据《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企业改制清算内部决策、方案审批、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法定程序,依法操作、规范进行。要认真清理企业资产、债权债务,特别是对职工债权债务的核实,要认真细致、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积极维护职工等各方合法权益。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清算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加快工作进程。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出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所属企业的改制清算退出工作。市国资委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做好改制清算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导调度等工作。相关部门指导做好职工安置、土地收储处置、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四是要确保社会稳定。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妥善处理工作推进的生产经营、安全环保、信访稳定等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做深做细职工思想工作,要关心帮助困难职工,及时接续职工保险,发放困难职工补助,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清算工作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联络员,济宁市城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管负责人,济宁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济宁意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宁市副食品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市国资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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