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年报办事指南
2020-03-04 17:11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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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1.《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加强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管理、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对企业国有资产的分布、变动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督管理”;
2.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配置(试行)》的通知(济国资〔2019〕33号)“四、财务监管科:......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四)建立全市国有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收集汇总所监管企业月度财务信息,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建立并管理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信息、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数据库......"。
二、申请条件
无。
三、办理材料
1.市属部门、国资监管机构:上报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经济运营分析报告、企业国资年报报表;
2.市属各企业上报纸质及电子国资年报、审计报告。
四、办理地点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第23届省运动会指挥中心A区12楼A1250室
五、办理机构
济宁市国资委财务监管科
六、收费标准
市国资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八、联系电话
0537-2606160
九、办理流程
1.年底前对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进行部署;
2.市属、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按照隶属关系对辖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报表进行部署安排;
3.各企业按照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填报国资年报报表,向本级国资监管机构报送国资年报;
4.市国资对市属、县市区国资年报审核、汇总分析,并向省国资委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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